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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树斌被开除党籍

1998-05-26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哈尔滨5月25日电(记者李春雷、刘玉勋)中共黑龙江省纪委日前发出通报,宣布经黑龙江省纪委、省委常委会议审议,中央纪委决定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给予齐齐哈尔市原市委书记王树斌开除党籍处分。检察机关此前已将其依法逮捕。

王树斌1992年任中共齐齐哈尔市委书记,1993年5月当选为中共黑龙江省省委委员。经查,1996年12月,齐市龙沙公安分局副局长杨殿富为谋取市公安局经侦处处长职务,请求黑龙江大北企业集团总经理李文君从中帮忙。12月4日,李文君让其妻姐、大北集团副总经理夏克杰将5万元人民币送到在哈尔滨开会的王树斌的房间,请王在杨殿富提职上给予关照。12日,王树斌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,特意过问杨殿富提职一事。杨殿富于1997年4月28日被提拔为市公安局预审处处长。

1997年8月7日,省委调查组进驻齐齐哈尔市,开始对李文君的经济犯罪问题进行调查。王树斌预感到他收受夏克杰5万元钱的问题可能要暴露,就安排其妻等人于8月31日去哈尔滨,将5万元钱交给齐齐哈尔市政府驻哈尔滨办事处主任,让其以招待费名义下到办事处账内,并将入账时间提前到1997年2月份。办事处主任按照王树斌的意见安排作了假账。9月1日,省委领导找王树斌谈话,让其主动交代问题,王却编造谎言,欺骗组织,并于当晚与有关人员继续订立攻守同盟,对抗调查。

另外,1996年10月,王树斌夫妇在接受李文君夫妇的宴请中,还收受了李文君送给的两件貂皮大衣,价值8.16万元。

通报说,王树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本应该牢记党的宗旨,恪尽职守,廉政为民,他却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利,收受贿赂,严重违法违纪,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。这起案件又一次向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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